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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关于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纪律要求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及我校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平、公正开展复试工作。现就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1.学院认真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的程序、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复试工作组成员须认真履职,不得擅自缺席或自行替换,复试环节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

3.复试工作组成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做到廉洁自律,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活动,禁止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接受考生、家长及委托者等组织的吃请。

4.复试工作组成员须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不得泄露决策过程信息,不得私自传播招生工作信息,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并经查属实,严肃处理。

5.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为复试考生的人员,应主动报告和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6.根据学校规定,各面试小组须全程做好录音录像相关工作。

7.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其它纪律要求。

对违反要求的当事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纪委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天津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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