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半学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延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和论文答辩资格由学院审核,请各专业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审核完毕后,请于11月15日之前提交材料。
所需提交材料:
1、专业学位研究生取得学分情况表
2、专业学位研究生补修核查表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汇总登记表
4、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结果
5、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6、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
届时,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
 
附:答辩工作日程安排
 
 
两年半学制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
 
  
   |    日     期 | 内   容 | 
  
   | 11月15日 |  研究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申请答辩报告》 | 
  
   | 指导教师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学术评议书》 | 
  
   | 11月16日至12月5日 | 学位论文寄、送校外专家评阅(2-3份),专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并寄回 | 
  
   | 12月6日至10日 | 印刷、装订学位论文(各20份) | 
  
   | 12月11日至15日 | 组织预答辩 | 
  
   | 12月16日 | 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成员 | 
  
   | 12月20日至25日 | 组织答辩 | 
  
   | 12月31日前 | 整理材料并上报研究生处 | 
  
   |   注:   学位论文20份,分配如下:    导师、研究生共4份。    学院13份(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各1份,其余学院留存。) 答辩结果为优秀的,需再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3份。    研究生处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