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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理论创新版)刊发我院陈映霞副教授理论文章



发布时间: 2024-10-01


9月30日,《天津日报》(理论创新版)刊发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映霞副教授理论文章《内外协同书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文章指出,新时代新征程要谱写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篇章,我们须内外发力,既花大力气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又高度重视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以更好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文章从人民群众是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育生态文化激发内生动力等三方面进行阐释。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享用者、受益者,也是良好生态环境的建设者、创造者。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止人们在与自然交往的过程中过度索取、肆意破坏,就要有明确的边界、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单纯依靠制度和法律。新征程上,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大力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让生态文化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理念。同时,还须引导人民形成正确的消费观,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风化俗。

报道原文如下:

内外协同书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陈映霞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新时代新征程要谱写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篇章,我们须内外发力,既花大力气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又高度重视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以更好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一、人民群众是生态文明建设主体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享用者、受益者,也是良好生态环境的建设者、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主体。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自身,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人民群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同时,对人的生存来说,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进入新时代以来,人民对生活有了更高的向往和追求,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人民群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主体。人民群众中深藏着无限的生态智慧和建设伟力,创造了无数的生态奇迹。当前我国正在构建党领导下的全民行动环境治理体系,越来越多的民众和组织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

而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内因和外因、主观和客观两种因素和力量。只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从外部通过制度去约束和规范人民群众的行为,又从内部通过教育和引导去激发和培养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实现内外联动、协同发力,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才有可能逐渐成为主体自身的一种内在自觉,生态文明建设才会取得更大成效。

二、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

保护好生态环境,防止人们在与自然交往的过程中过度索取、肆意破坏,就要有明确的边界、严格的制度。制度和法治是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约束、规范和引导生态文明主体的重要外部力量。

我们要建章立制,织密制度和法治之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了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态补偿、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等在内的制度体系,先后制定或修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30多部、行政法规100余件、地方性法规超1000件,以及其他众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基本搭建起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结构性、根本性的压力和严重的环境问题,而这些压力和问题大多同体制机制不健全不严格、法律法规不严密执法不到位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天津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也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健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作出了具体部署。

在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继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生态责任,强化执法监管,对那些触犯制度底线、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敢于动真碰硬、真抓实管,形成警示震慑;要建立健全干部绿色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约束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须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的激励作用。我国已经陆续出台了若干政策文件,将包括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在内的资源环境要素交易纳入统一市场。新征程上,我们要进一步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继续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让生态保护者、生态贡献者从市场中得到实惠和回报,让生态破坏者受到惩罚,让生态受惠者提供合理补偿。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育生态文化激发内生动力

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单纯依靠制度和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生态文明建设,既要靠物质,也要靠精神。”精神上的自觉和发自内心的真正认同,是人民群众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内在动力;制度的外部约束和激励,也需要通过主体的行动去实现,只有当这种行动由被动的他律转为主动的自律时,才能产生更为持久的影响力并减少社会成本的支出,更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保护的双重目标。因此,蕴含生态文明理念的生态文化培育势在必行。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孕育了丰富的生态文化思想。“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天人合一”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生态自然”观等等,都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作为我们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更是高度强调人与自然之间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也是由人来改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

新征程上,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大力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让生态文化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理念。同时,还须引导人民形成正确的消费观,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风化俗。我们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观念,反对各种铺张浪费和奢靡行径,推动人们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朝着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使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自觉”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商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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